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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用科学方法论指导新时代党的组织工作

来源:徐州市委组织部作者:赵耀 2023-11-16 17:43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是新时代党的建设理论和实践的结晶,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建党学说,具有鲜明的原创性、时代性、指导性,彰显了唯物辩证法的鲜亮底色,这一重要思想的科学方法论着力增强党的建设的系统性、协同性、创造性、实效性,为管党有方、治党有力、建党有效提供了锐利思想武器,科学指引新时代组织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发生格局性变化,推动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向纵深发展。

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相统一。拥有马克思主义科学理论指导是我们党坚定信仰信念、把握历史主动的根本所在,我们党在百年发展历程中,始终重视思想理论建设,坚持以先进思想武装全党,并作为党的建设重要的行动指南。在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深入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中,习近平总书记立足于系统运用马克思主义建党学说整体性的辩证思维,指出制度治党、依规治党是最可靠、最有效、最持久的治党方式,强调把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有机结合,二者在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实践中达到了高度统一。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相统一,一柔一刚、标本兼治,既解决思想问题、又解决制度问题,扭住了全面从严治党的关键和核心。新时代面临着新的伟大斗争,加强党的组织建设,既要“造形”,做到抓制度从实,扎细扎密扎牢制度的笼子,不断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更要“铸魂”,做到抓思想从严,坚持不懈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筑牢信仰之基、补足精神之钙、把稳思想之舵。“坚持制度治党、依规治党”是做好组织工作的长远之策、根本之策,必须构建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不断完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增强党内法规权威性和执行力,形成坚持真理、修正错误,发现问题、纠正偏差的有效机制,牢固树立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的法治观念,不折不扣落实各项党内法规,有针对性地加强组织制度建设,严格按照政策、法规和程序开展工作,不断提升组织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

坚持使命引领和问题导向相统一。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作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党建篇”,从探索形成的过程来看,展现了我们党践行党的初心、使命的整体的、发展的内在逻辑,体现了对于“建设什么样的长期执政的马克思主义政党、怎样建设长期执政的马克思主义政党”这一重大时代课题的深刻回答。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坚持使命引领和问题导向相统一,既要立足当前、直面问题,在解决人民群众最不满意的问题上下功夫;又要着眼未来、登高望远,在加强统筹谋划、强化顶层设计上着力”。这就要抓好正在做的事情,解决好最现实最紧迫的问题;加强前瞻性思考,谋划好组织工作持续健康发展的战略规划。一方面要按照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以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为科学遵循,自觉把组织工作放在党和国家工作大棋局中审视,健全完善理论武装、选贤任能、强基固本、育才聚才的工作布局,切实担负起忠实为党护党、全力兴党强党的根本使命,不断开创新时代新征程组织工作新局面。另一方面要有强烈的问题意识和鲜明的问题导向,把破解难题作为事业所需、使命所系、责任所在、群众所盼,敢于正视问题、善于发现问题,把准问题的关节点、要害处,拿出当下“改”的办法,补齐党的建设和组织工作各种短板弱项,在解决问题过程中提质增效,推进长久“立”的机制,推动组织工作高质量发展。

坚持抓“关键少数”和管“绝大多数”相统一。唯物辩证法认为事物之间是对立统一的,事物是在交互作用中处理矛盾、向前发展的,而主要矛盾在事物整体发展中居于支配地位,抓住主要矛盾,就抓住有效解决问题的关键。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充满辩证思维,在兼顾一般的同时紧紧抓住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抓“关键少数”、管“绝大多数”本质上就是坚持两点论和重点论的辩证统一。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坚持重点突破,在整体推进的基础上抓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努力做到全局和局部相配套、治本和治标相结合、渐进和突破相衔接,实现整体推进和重点突破相统一。”对组织工作而言,必须既抓住关键,合理确定工作的主攻方向、重点举措、优先顺序,又统筹兼顾,以重点突破带动整体推进。加强分类别指导、分领域抓好组织建设,加大薄弱领域党建工作力度,切实解决一些领域党建工作虚化弱化淡化的问题,统筹推进各层级各领域党组织建设,不断提升组织体系建设整体效能。加强改革的统筹谋划、系统集成,以重点改革为牵引,完善组织工作制度体系,强化制度保障,凸显制度效能。抓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管党员队伍这个“绝大多数”,就是既对“绝大多数”提出普遍性要求,严格教育、严明纪律,又对“关键少数”提出更高更严的标准,进行更严的管理和监督。只有既讲“两点论”,又讲“重点论”,以严的标准、严的措施约束党员、干部,才能从整体上提高全面从严治党实效。

坚持行使权力和担当责任相统一。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的“十三个坚持”,强调“坚持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本质要求,人民群众是党的力量源泉,党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行使权力就是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没有离开责任的权力,权力有多大,责任就有多大。”管党治党是事关民心向背、执政根基的政治责任,这就要把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作为最根本的政治担当,知责明责、担当尽责,牢牢抓住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紧紧抓住“问责”这个要害。要从“事关党的执政地位巩固,事关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的高度,深刻认识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的政治属性,不断强化管党治党的使命感责任感,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同时层层传导压力,推进责任环环相扣、一贯到底。组织工作在全面从严治党中负有重大责任,要紧紧围绕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的目标任务,把全的要求、严的基调、治的理念落实到组织工作各方面全过程。始终坚持组织、干部、人才一起抓,推动各级干部树立正确权力观,坚持党的原则第一、党的事业第一、人民的利益第一,真正把权力与责任有机统一起来,把组织工作体系置于全面从严治党体系中系统建构,形成全面从严治党合力和整体效应。始终做到整饬作风、严明纪律、管理监督同推进,教育引导干部时刻绷紧纪律规矩这根弦,永葆先锋队的政治本色。始终坚持问题导向,抓住“治”的重点,靶向施策,精准发力,开展重点领域突出问题整治,使“治”的效能得到实质性提升。

坚持严格管理和关心信任相统一。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的干部是党和国家事业的中坚力量。坚持造就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队伍,必须坚持维护党的纪律严肃性和信任爱护干部相统一。要坚持严管和厚爱相结合,聚焦更好激发干部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持续优化选育管用工作。树立新时代选人用人“风向标”,强化重实干、重实绩鲜明导向。突出把好政治关、能力关、廉洁关,大力选拔牢固树立正确政绩观,坚持人民至上、为民造福,坚持真抓实干、埋头苦干,做出突出业绩的优秀干部。进一步扎紧织密管权治吏的笼子,既要抓早抓小抓预防,更要管好关键人、管到关键处、管住关键事、管在关键时,最大限度防止干部出问题,最大限度激发干部积极性。拿出更加具体可行、务实管用的政策措施,激励引导广大干部奋发有为、担当作为。以组织担当促干部担当,细化实化“三个区分开来”,解决好乱作为、不作为、不敢为、不善为问题,积极营造干事创业的浓厚氛围,让愿担当、敢担当、善担当蔚然成风,形成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的生动局面,引导各级干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推动干部能上能下常态化,形成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良好局面。发挥制度根本性作用,提高监督质效。完善从严管理监督干部制度体系,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加强干部全方位管理和经常性监督,健全素质培养、知事识人、选拔任用、从严管理、正向激励的干部工作“五大体系”,强化系统性、联动性,一体推动对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贯穿于干部工作全过程。

坚持党内监督和群众监督相统一。坚持党内监督和党外监督相结合,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一贯要求,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监督是治理的内在要素,在管党治党、治国理政中居于重要地位。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坚持增强自我革命和自我净化能力,以党内监督带动其他监督,促进各类监督贯通协调,探索出一条党长期执政条件下实现自我净化的有效路径。党内监督和群众监督在根本性质和目标上是一致的,相互补充、相互促进,只有推动这两类监督有效衔接,构建起科学严密的监督体系,才能不断增强监督的精准度和实效性,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这一方面要健全党内监督体系,实现党内监督全覆盖;一方面要积极畅通人民群众建言献策和批评监督渠道,充分发挥群众监督、舆论监督作用。坚持党的干部标准、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情况是党内监督主要内容,党内监督、群众监督都要向这一管党治党的重要领域聚焦发力。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全程纪实和任前事项报告、“一报告两评议”、专项检查、离任检查、立项督查、“带病提拔”问题倒查等制度。进一步拓宽发现选人用人不正之风的群众监督渠道,自觉接受舆论监督,认真查核和处理群众举报反映的问题。加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力度,严肃追究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失职失察责任,坚决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