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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个月受贿300多次,车管所合同工直言“来钱太快”

作者:刘江云 朱 莹 2021-05-29 10:24

“帮忙做一个假违章教育就能收100多元,钱来得这么快、这么容易,让我越陷越深,我真后悔。”2019年12月28日,丹阳市车辆管理所职工曹某某向审查人员哭诉道。

500元,“黄牛”成功搭上线

2016年,曹某某应聘到丹阳市车辆管理所成为一名合同工,这份工作虽然比较稳定,但工资收入并不高。

2019年3月,曹某某受车辆管理所指定全权负责办理A、B类驾照审验培训的所有业务。一天,车管业务中介“黄牛”莫某某带着A、B照驾驶证验审的人到培训室参加培训,得知培训业务都由曹某某一人负责时,莫某某看到了“商机”。她开始想方设法与曹某某套近乎,但几次试图添加曹某某的微信均被拒绝。

不放弃的莫某某,等所有人培训完后,单独找到曹某某说:“丫头,我朋友他们一年360天都在车上,实在没时间来学习,你就帮帮忙,我不会亏待你的。”听了这话,曹某某竟鬼使神差地加了她的微信。刚加上微信的曹某某就收到了莫某某转来的500元。

经济捉襟见肘的曹某某心动了,但她没有想到正是这笔500元,让她走上了一条无法回头的路。

9个月,收到转账300余次

与曹某某关系拉近之后,莫某某带来的“业务”越来越多,每笔“业务”办理后,曹某某都会收到莫某某发来的100元至150元不等的费用,并逐步将“业务”拓展到违规查询、70周岁以上驾照审验业务等多种类。

2019年12月,丹徒区谷阳派出所查实莫某某的弟弟虞某某在微信群内大肆发布承接A、B类驾照审验业务的违法广告情况,由此牵出了曹某某收受贿赂的线索,丹阳市监委对其进行立案审查。

经查,2019年3月至12月,曹某某利用职务便利违法办理了1700余个被扣分A、B照驾驶人不到车管所参加学习培训就通过审验的业务,并擅自减免驾驶人培训教育时间,违法出具《机动车驾驶人满分教育记录单》等,收受车管业务中介贿赂达20余万元,转账记录300多次。

判3年,全面排查风险点

在曹某某收受贿赂的背后是重点岗位制约监督的缺位。该市车辆管理所指定曹某某全权负责办理A、B类驾照审验培训的所有业务,名义上确实减少了审验环节、提高了工作效率、回应了群众诉求,但车管所监督民警却没有履行监督把关责任,而是将本人印章放在培训室由曹某某个人管控。单人操作、缺乏监管的岗位设置,给曹某某创造了与“黄牛”的交易空间。

2020年7月3日,曹某某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

该案发生后,丹阳市监委立即对该市公安局制发了监察建议书,要求针对暴露的问题立即整改,并对车辆管理业务等重要岗位进行全面廉政风险点排查,完善车管所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