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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是不可能出卖我的”

作者:黄 瑞 2021-05-29 10:21

“郇某某因犯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两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今年1月15日,一则关于东海县水政监察大队原大队长郇某某的消息传遍了该县整个水务系统。

侥幸心理:朋友不会出卖我的

时间回溯到2018年4月,某私营企业主张某因涉嫌非法采砂被东海县公安局刑事拘留。

“当时为了能得到龙梁河的清淤工程,我找了水政监察大队的郇某某帮我协调关系。我和郇大队都是朋友……”被拘留期间,在向张某了解一起贪腐案件时,张某不经意间提到的信息引起了纪委工作人员的警觉。

“郇某某有没有帮张某协调关系?这其中是否存在利益输送?”面对疑问,第五纪检监察室核查人员决定弄清楚情况。

核查人员再次找到张某时,张某吞吞吐吐地说:“我……我那天到郇大队办公室找他帮忙,给……给他塞了2万块钱现金……”得知这一问题线索,该县纪委监委立即要求第五纪检监察室成立核查组对相关问题线索进行核实。

2019年5月28日,东海县纪委监委对郇某某立案审查调查并采取留置措施。

面对留置决定书,郇某某深叹了一口气:“张某是我最好的朋友,我总有一种侥幸心理,认为朋友是不可能出卖我的,没想到……”

心态失衡:借来的“辛苦费”

“郇某某从部队转业到水务系统,经手的水利工程都是严格把关,没出现过质量问题。”郇某某刚来的那几年,单位同事对他的印象和评价都不错。然而在与工程老板打交道后,他的心态逐渐失衡。

“2016年底,我在石安河管理所任所长,看到周围的老板朋友都换了新车,而我还开一辆破旧的桑塔纳,感觉太没面子了。”郇某某涨红了脸说,“想换车可是钱不够,于是我想到了认识多年的老板张某,大家都是朋友,我也帮了他不少忙,就想着找他‘借’点钱。”

“说是借钱,我和他心里都清楚,清淤工程还需要他的帮忙,所以我就以借的名义送了他2万元钱。”调查中,张某说:“2017年7月,我拿到清淤工程后,为表示感谢,又打了4万元到他妻子的银行账户上。”

而这些钱在郇某某看来,和其他老板朋友给他的一样,都是他应得的“辛苦费”。就这样,他拿着一笔笔的“辛苦费”,换了车,还清了建房的欠款……

终食苦果:祸患常积于忽微

经查,2010年2月至2019年4月,郇某某利用职务便利,在工程建设、水政执法等方面为多人牟取利益,收受他人钱卡折合人民币20余万元;此外,他还因滥用职权造成其辖区价值人民币300余万元的风化片麻岩被非法开采。

2019年8月19日郇某某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2020年1月15日,当法槌落下的那一刻,郇某某在法庭上号啕大哭,但已悔之晚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