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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考核考出“真才实绩”

来源:海安市委组织部作者:周杰 2022-12-26 14:27

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强调:“完善干部考核评价体系,引导干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干部考核作为年终必考项目,既是对干部完成全年各项工作任务的督查检查,也是对干部“德能勤绩廉”表现的考察审察。当前,各地普遍存在“考事”偏多、“考人”不足的现象,如何充分发挥干部考核的督查激励作用,笔者认为应当要抓好“三个关键”。

突出“综合考评”关键导向。考核作为约束管理干部、加强队伍建设的重要手段,其考核指标设计是否科学高效,直接关系到考核能否达到预期效果。要聚焦中心,紧紧围绕“高质量发展要什么考什么、群众需求什么考什么”这两个导向,将指标细化分解到人实行“二次考核”,明确责任主体和工作分工。要突出精准,分清楚哪些是基础性工作、突破性工作和特色性工作,针对不同内容确定“达标测试”“格次赋分”“一次性加分”等方式,专项考评干部思想政治表现、政策学习运用情况、工作推进力度及成效等方面。要综合评价,摒弃“为了考核而考核”的思维模式,不唯指标分数论,多采取民主测评、群众座谈等方式听取意见,将问题不足及时“暴露”出来,健全完善“考核+评价+反馈”闭环体系。

落实“考在平时”关键步骤。考核存在一个“误区”,往往只盯紧年度考核,却忽略平时考核。干部考核不是一次性的,更不能走走过场、作作样子,应当注重常抓不懈、久久为功。要查清表现,设置平时考核手册,要求干部每天记录情况,每月梳理得失,每季度谋划突破,定期组织座谈汇报,将平时工作表现作为考核重要依据。要严在日常,多采用现场汇报、自我评价、互评互鉴等方式,定期检查任务推进完成情况,对工作未达序时的人员进行提醒谈话,对创新实绩明显的人员进行通报表扬。要关联结果,将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挂钩,采用“一票否决”,放大平时考核效用,规定平时表现不佳、多次被督查批评的人员不得评优,倒逼干部把功夫下在平时,杜绝年底“抱佛脚”“冲业绩”现象。

优化“识人辨事”关键环节。将“考人”与“考事”深度融合,解决干部考核只重“显绩”不重“隐绩”的问题。要善于识别,考核的落脚点应该放在培养选拔干部上,通过考核考出干部政治素质、思想作风、能力担当,着重发现一批当下有活力、发展有潜力、未来有竞争力的“好苗子”。要分层分类,对不同岗位、不同单位明确考核侧重点,对单位“一把手”、副职干部、中层干部分级考核能力素质,对综合管理类、行政执法类、专业技术类公务员分类划定目标任务,杜绝“眉毛胡子一把抓”。要考用结合,将考核结果与等次评定相结合,组织“评优谈差”,开展及时奖励,对落实重大任务、解决发展难题的干部优先推荐转任交流、晋升职级、提拔使用,对思想懈怠、政绩观偏差、担当精神不强的干部进行诫勉,及时调整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