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ww.jsdjw.cn

当前位置:首页 > 先锋评论 > 先锋评论

做人民满意的“四有”公务员

来源:扬州市邗江区委组织部作者:凌进 2022-04-25 10:02

近日,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做好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旨在表彰先进、激励担当。迈向现代化的新征程,新时代公务员必须以此为激励,在迈向现代化的新征程中干在前、走在先,做人民满意的“四有”公务员。

心中有党、信念坚定。理想信念高于天,是精神之钙和安身之本。作为人民公务员,要始终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持不懈用这一思想武装头脑,筑牢信仰之基、补足精神之钙、把稳思想之舵。

心中有民、心系群众。总书记曾谆谆告诫:“忘记了人民,脱离了人民,我们就会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就会一事无成。”作为人民公务员,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心里装着人民群众,办事想着群众;要始终坚持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把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解难事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以实际成效取信于民,赢得群众满意。

心中有责、率先垂范。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是每一名公务员的历史责任。作为人民公务员,要始终做到敢于担当、勇于担当,不能只想当官不想干事,只想揽权不想担责,只想出彩不想出力。面对大是大非敢于亮剑,面对矛盾敢于迎难而上,面对危机敢于挺身而出,面对歪风邪气敢于坚决斗争。

心中有戒、廉洁自律。俗话说:“能吏寻常见,公廉第一难”。作为人民公务员,要加强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条例的学习,知道什么事可做、什么事不可做。在日常工作中多学习、多反思、多警示,加强自我修养,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做到牢筑反腐防线。



三位2.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