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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好“三问”办实事

来源:响水县委组织部作者:程建文 2021-07-13 11:53

“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作为党史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既是学史力行的最直接体现,也是检验学习成效的最好标尺。广大党员干部在践行为群众办实事的过程中,首先要回答好“谁来办”“为谁办”“办什么”这三个根本问题,唯有如此,为群众办起实事来才能做到有的放矢、实处发力、见到实效。

弄清“谁来办”,主动上、不推脱。每一名党员都是“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主体,要争做行动者、示范者,而不是旁观者、局外人,面对群众要拿出遇难题就解、见困难就上的勇气和担当,在为群众办实事过程中,既要立足本职积极行动,遇事不推、不让,遇难不避、不退,同时,也要加强与领导、同事以及相关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即使不是自己本职范围内的事,也要当好“帮办”“代办”,想方设法帮助群众纾难解困。党员领导干部应主动作为、带头示范,抓好资源调配、组织协调等工作,保障为群众办实事顺利进行。处在服务一线的窗口单位尤其要在细化服务举措、简化办事流程、发挥便民效能上下功夫,在“只跑一趟腿”“一次性办结”上做文章,最大限度地让办事群众办的顺心。

弄清“为谁办”,秉公心、不徇私。心无百姓莫为官,心无人民莫从政。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中国共产党的根本宗旨,也是我们党全部工作和一切行动的根本出发点、立足点和最终归宿。实践活动本身是联系服务群众的一次绝好机会,党员和干部要多为广大基层群众着想,站在他们的角度看问题、想事情,在为群众办实事中密切党群联系,谱写鱼水情深。要真心实意、不讲条件的为群众办实事,而不能表面上打着为群众办实事的幌子,私底下却为自己或亲友办私事、谋私利。涉及到群体利益的,尤其要考虑周全,妥善处置,当办理的时机和条件还不成熟时,不能盲目办、走样办,既要结合实际、实事求是,也要坚守原则、守好底线,使自己真正成为心系群众、处事公道、为人正派的人民公仆。

弄清“办什么”,解急难、不糊弄。“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切实举措,是党员干部联系服务群众的最好纽带,决不能搞形式、走过场,以自娱自乐的“摆拍”“作秀”来应差了事。要把察民情访民意作为“我为群众办实事”的第一步,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基层群众、深入生产一线、深入下属单位、深入工作服务对象,广泛听取意见、了解民生需求。要聚焦基层难点、痛点、堵点,加快补齐民生短板,落实好各项惠民政策,着力解决好群众生活中的“急难愁盼”问题,以实实在在的举措解决好困难家庭救助、食品药品安全、老旧小区改造等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切实提升广大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